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徐汇首例,凌云街道以公职监护实践填补特殊群体保障空白 广告 上海发布6条住房销售改革细则
第01版:头版 2026-10-08

徐汇首例,凌云街道以公职监护实践填补特殊群体保障空白

丁雨

当法定监护出现空白,谁为失能特殊群体托底?近日,经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汇区凌云街道梅陇四村居民委员会正式成为辖区失能老人诸某某的公职监护人。这是《上海市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指引(试行)》出台后,全区首例由法院判决指定居委会担任公职监护人的案例,标志着公职监护制度从纸面规则正式落地基层治理实践。

诸某某是梅陇四村居民,老伴早年过世,独女为持证精神分裂症患者,无生活自理能力且不具备监护资格,母女二人长期处于监护缺失的高风险状态。早在事发前,凌云街道与梅陇四村居委会就已将该家庭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落实常态化走访巡查和动态跟踪,全程留存工作台账,持续排查安全隐患。

今年4月,诸某某在家中洗澡时不慎摔倒致重伤。正是得益于前期的常态化跟踪管控,居委会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启动应急救助机制,迅速将老人送医救治。经诊断,老人全身多发骨折并伴随腔隙性脑梗死、皮肤感染,治疗期间又继发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认知功能严重受损,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本薄弱的家庭监护彻底失效。

为从法律层面填补监护空白,凌云街道主动联动区民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辖区派出所、公证处及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会商研判,正式启动司法确权程序。工作人员穷尽线索排查亲属,在确认近亲属均无监护能力、仅可配合处置相关事宜后,依规完成司法鉴定预约、上门鉴定等流程,顺利取得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报告。最终,区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判决指定梅陇四村居委会担任诸某某的公职监护人。过渡期间,居委会同步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敬老院完成转介与长期安置,保障平稳衔接。

该案的落地,不仅为诸某某的人身权益、医疗保障与财产安全明确了法定责任主体,更形成了“日常排查—应急处置—专业鉴定—司法确权—长期安置”的工作闭环,为公职监护制度提供了鲜活的基层样本。 记者 丁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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