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颖
威廉·燕卜荪被剑桥大学开除后,只好到伦敦做自由撰稿人。T.S.艾略特邀请这个倒霉的天才为《标准》杂志写过一些书评。后来燕卜荪写《大师的风范》(The Style of the Master)纪念艾略特六十岁寿辰,回忆道:一九三〇年一次午餐后,两人在国王大街上步行,燕卜荪抓住机会请教一个一直让他焦虑的问题。“艾略特先生,你真的认为一个诗人有必要至少每周都写诗吗?你在那本《庞德选集》的序言中这么说过。”
艾略特看着两边来往的车辆,缓慢地回答:“我写那个段落时,心里想的是庞德。”停顿之后,接着说:“总体上看这个问题,我应该说,在许多诗人的情况中,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写得越少越好。”燕卜荪觉得这个回答太好了,“他从我心中消除了一种重压”。
同样的故事在牛津也发生过一次。一九二七年,大学新生斯蒂芬·斯彭德拜访高年级的W.H.奥登,奥登问他每隔多久会写诗,“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我每天写四首诗。他惊呼道:‘真是文思泉涌啊!’我问他多久写一首诗。他回答说:‘我大约三个星期写一首诗。’此后,我便每三个星期只写一首诗。”
我在这里说到的三个年轻人,共同出现在一九三二年出版的九人诗选《新签名》(New Signatures)中,这本诗选集是伦纳德和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霍格思出版社出版的,一九二三年伍尔夫手工印刷了T.S.艾略特的《荒原》之后,霍格思再次站到现代诗的前沿,宣告现代主义第二代诗人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