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外发布,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作出具体部署。
为积极稳妥做好延包试点工作,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省从村组开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我国将在29个省(区、市)全面开展整省试点。
意见强调稳妥有序开展延包试点工作的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首要的就是坚持延包原则。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