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菊玲 通讯员 钱宇文)家,本该是最私密、最安心的港湾,可有人为满足猎奇窥探欲,竟利用自家门口的摄像头偷拍女邻居开门密码,并非法闯入对方住宅,在玩偶内安装摄像头偷拍其私生活。近日,经长宁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为方便上下班,白领张女士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今年3月,她在家打扫卫生时,察觉到卧室柜顶的小熊维尼玩偶手感不对劲,掀开玩偶后,竟发现里面藏着一个连着充电宝的摄像头,充电宝还剩三格电量。惊吓之余,张女士立刻拍摄留存证据,匆忙出门报警。
可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摄像头与充电宝已不见踪影。张女士查看电子门锁开门记录后发现,就在她出门报警期间,有人输入密码再次进入了她家。
现场勘查中,民警留意到一处可疑细节:隔壁住户顾某装在自家门口的摄像头,拍摄角度偏向张女士家门。警方随即联系隔壁住户顾某,到案后顾某如实供述全部作案经过。
2025年10月起,顾某故意将家门口摄像头对准邻居家门,连日观察记录张女士的出行作息,紧盯她解锁门锁时滑动九宫格密码的手指轨迹,反复推算后破解了入户密码。
同年11月的一天,顾某趁张女士外出,第一次用破译的密码打开其家门。他并未翻动财物,而是携带网购的摄像头和充电宝,悄悄安置在卧室柜顶玩偶内。在此后的数月里,他多次趁张女士不在家私自入户,更换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持续偷拍张女士的私人生活画面。
今年3月案发当天,顾某看到张女士出门后,再度潜入屋内,发现玩偶摄像头被动过,意识到事情败露,便迅速拆走摄像头和充电宝,试图逃避追责。
审讯时被问及作案动机,顾某供述,就是单纯想看看屋主的样貌和家里情况,满足自己的偷窥欲。所幸经技术勘验核实,他偷拍的视频仅保存在个人存储设备中,未上传至网络、售卖或向外传播。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认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顾某利用自家门口摄像头偷拍获取邻居门锁密码,多次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还在屋内放置偷拍设备侵犯他人隐私,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