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广场舞的超标音乐声、商铺的嘈杂促销喇叭声、装修的电钻声、深夜的聚餐喧哗声……这些发生在“家门口”的声响,往往足以“撕裂”邻里的和睦,甚至引发激烈的冲突。过去,面对此类纠纷,基层工作者常常陷入“劝了又犯、犯了再劝”的循环,靠的是“嘴皮子”和“人情面子”,缺的却是一把“尺子”。
如今,这把“尺子”正在变得清晰而有力。备受瞩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对日常生活中的噪声作出了详细规定,让噪声治理有了从“事后投诉”转向“源头预防”的法治底气。
法典落地后,如何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解读,让居民知法、懂法、守法,让执法者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将是检验治理成效的关键。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姚卓匀建议,有关部门应引导大家依法维权、文明相处,避免陷入“以噪制噪”、激化矛盾的恶性循环。
安静宜居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一。治噪,不能总在“吵起来”之后才想办法。我们要以生态环境法典落地为契机,把功夫下在源头,把规则立在平时,用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噪声的不确定性。这不仅是法律的进步,更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