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分享遇到的疑似出租车“偷跑”网约车的订单
日租费用账单
涉事车辆的行驶证 张先生供图
“租车去跑网约车,居然租到了出租车。”近日,网约车司机张先生(化名)向“新民帮侬忙”反映,他在上海跑网约车,从租车公司租到的竟是一辆拆除了顶灯和计价器、改变了车身颜色的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出租车”),最终因“人车证照不符”被运管部门处以2000元罚款。租车费用照交,罚款却要自己承担,这位司机直呼“吃药”。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并非个例,出租车违规流入租赁市场,已成为扰乱网约车行业秩序、侵害司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拆顶灯改颜色
“出租车”日租价175元
据张先生反映,他是一位外地来沪的网约车司机,持有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5月底,他通过某招聘平台加入了上海盛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这一“司机服务公司”,想在上海开网约车谋生。由于自己没有沪牌车辆,他只好向上海汉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每天支付175元的租金。
“他们告诉我,车子是运营车,合规的,放心跑。”张先生讲,租车时,上海盛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就是这样告诉他的。然而,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车辆行驶证照片,这辆车登记在“上海江南行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尽管张先生当时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行驶证已经证明,这就是一辆出租车,而非合规的网约车。
随后两个多月里,张先生开这辆车跑网约车一直相安无事,直到8月的一天,运管部门因乘客投诉举报,以“人车证照不符”为由,对其开出2000元罚单。他这才惊觉,自己这辆“网约车”,其实是一辆拆除了顶灯和计价器、改变了车辆颜色的“出租车”。按照规定,网约车必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双证”齐全,才能上路接单;而他租到的这辆出租车,实际持有的是《道路运输证》,并不符合网约车运营规定。记者随后在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上输入该车辆号牌,也显示该车辆未获得网约车运输证。
“马甲车”不合规
司机开车自担风险
一辆出租车,为何会被网约车司机租到?这背后是一条违规流转的利益链条。张先生回忆,按规定合规网约车应张贴一张蓝色二维码,但当他向公司提及此事时,公司“永远都是一个答复:‘没排到我们’”。现在想来,“他本身就不合规,哪来的合规码”。
张先生所说的蓝色二维码,是上海市从2026年4月下旬起推行的网约车合规标识,实行“一车一码、扫码可查、全程留痕”模式,被称为网约车的“电子身份证”。车辆张贴合规码后,乘客乘车时可扫码比对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是否与所乘车辆一致,避免打到“黑车”“马甲车”。而张先生租的这辆车并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然也没有合规标识,他这才被乘客举报,吃到了高额罚单。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与张先生几乎同时因租用出租车跑网约车而“人车证照不符”被罚的司机就多达四五位。张先生表示,不少出租车公司都把车给租车公司。开上这些不合规车辆的网约车司机们若运气好就一直开,运气不好被举报了就交罚款。租车公司收着租金,出租车公司盘活了闲置车辆,唯独网约车司机承担着违规风险和罚款后果,成了事实上的“背锅侠”。
记者随后致电上海江南行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语音留言,但截至发稿,该公司并未回复记者的采访要求。而上海盛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此矢口否认,表示他们公司并没有所谓的“改装出租车”。
监管存在盲区
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记者查询《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客运服务车辆的管理,不得将客运服务车辆交给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出租车公司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的闲置车辆交由租车公司,再转租给网约车司机的行为,显然属于打“擦边球”的违规做法。
从法律关系看,这条违规链条涉及三方主体:出租车公司违规将出租客运车辆交由无资质人员运营,是源头;租车公司隐瞒车辆真实性质、以“合规网约车”名义出租,是中介;网约车司机在不知情或半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不合规车辆,是末端承担者。而监管处罚往往只落到司机身上,对上游出租车公司和租车公司的追责却相对薄弱,这也导致违规成本低、乱象屡禁不止。
这一乱象的背后,是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的行业大背景。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在进行“巡网融合”试点,通过推行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证合一”、车辆“一车双证”、实施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平台定价并行的“一车双价”、引导出租车企业与网约车平台合作等措施落地。这些探索旨在盘活出租车存量资源、提升运营效率、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但上海目前仍实行巡游车和网约车分类许可、分开运营,网约车平台禁止向巡游出租车派发快车、特惠等网约车类型订单,也不得混淆两类车的派单池。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平台在派单,司机在接单,两边都在互相“试探”。如何更好地管理原有巡游出租车平台,使它们既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职能,又能通过合规途径提升运营效益、“活在阳光里”,无疑是主管部门面临的一大课题。
出租车违规流入租赁市场,不仅侵害了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给乘客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对此,记者结合采访情况,提出以下建议:强化源头监管,动态监控出租车的实际使用情况;压实平台责任,网约车平台应加强入驻车辆资质审核,防止“马甲车”蒙混过关;规范租赁市场,租车公司应保障司机的知情权;探索“巡网融合”,研究出租车合规接入网约车平台的可行方案,让存量出租车资源在阳光下规范运营,既提升企业效益,又满足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对此,“新民帮侬忙”将持续关注。
特约通讯员 方成
本报记者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