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既保留市井烟火 又融入品质业态 一棒传一棒 中国速度代代争先 全额监管预售资金 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 国庆假期申城“先雨后晴”有望入秋 让付钱的归付钱,借贷的归借贷 市百一店 光影演绎岁月故事 以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第1版:一版要闻 2026-09-29

让付钱的归付钱,借贷的归借贷

潘高峰

明起正式施行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引发广泛关注: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

这条新规,直指当下网络支付乱象。相关投诉平台的数据显示:一家外卖平台月付投诉超1.6万条,一家电商平台消费信贷投诉超9万条,一家短视频平台月付投诉达1.8万余条,合计逾12万条。排在前三的投诉内容是:不知情被开通、被扣款,注销烦琐、退款难提现,催收与利息争议。

支付本是消费的终点,为何会变成借贷的起点?这背后是一整套精心设计的套路:默认勾选、优惠指引、并排展示……这些“障眼法”系统性地侵蚀了老百姓的“知情同意权”,击穿了金融交易的信任底线。新规不是要关停月付。花呗、白条等仍可用,只是被归入“信贷”专区,让用户在知情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借钱。这既是合规,也是竞争的回归。

当下,消费信贷规模正在收缩,存量竞争压力下,平台更倾向于把“付款”变成“借钱”,这可以理解。但任何金融创新都不能建立在欺骗之上。让付钱的归付钱,借贷的归借贷。这不是对金融创新的否定,而是对选择权的尊重。

新规落地,不看表态看执行,不看话术看页面。贷款选项是否退出支付列表,关闭按钮是否真能关闭,年化利率是否亮在明处……移除“障眼法”,老百姓的信任才能回来。(相关报道见第6版)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