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说走就走”的康养旅居,竟变成“想退难退”的困局,市民沈老伯和罗老伯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新民晚报记者在阅读沈老伯和罗老伯的两份“协议”时发现,合同里不乏不公平条款,折射出当前消费市场中老年人维权的艰难处境。
合同陷阱深、举证成本高、协商地位弱,不仅在康养领域,在其他消费领域,老年人也面临着维权的困境。不少条款披着“契约自由”的外衣,实则利用了老年人对法律术语的陌生。即便明知不公,他们也常因耗不起时间、不知如何寻找律师而选择忍气吞声。这种“沉默的大多数”,恰恰让不良商家更加肆意妄为。
降低维权门槛,不仅要向“霸王条款”亮剑,推行适老化合同示范文本,更要探索建立涉老消费纠纷的“先行赔付”机制和“公益诉讼”支持制度。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纠纷,由消保委或行业协会启动快速调解;必要时,由公益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援助,甚至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存在欺诈、设置霸王条款的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征信系统,实行行业禁入。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倒逼企业敬畏规则、诚信经营。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老年人对品质消费有向往,不应成为被收割的“韭菜”。降低老年人维权门槛,让维权的道路变得平坦通畅,不仅是为了保护一个个具体的“沈老伯”“罗老伯”,更是为了守护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让“银发族”拥有稳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