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政策、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全部退出
■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恢复全额缴税
■ 私人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税
昨天,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正式调整节能及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新规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政策、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全部退出。其中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将恢复全额缴税,且新政对实施前后的新增车辆、存量车辆统一执行。
政策明确私人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税,惠民政策持续保留,普通消费者购车用车基本不受影响。
据三部门官方解读,本次政策调整是产业阶段性转型升级的必然举措。自2012年车船税优惠落地以来,长期税收减免红利有效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助推国内产业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新车渗透率突破50%,行业已告别起步培育期,全面进入市场化成熟发展阶段。当前插混车型、节能汽车、新能源商用车整体产品价值较高,延续差异化免税政策不利于税收公平,适时退坡优惠,是规范行业税制、优化收入分配的重要举措。
新规落地后,节能汽车将按标准全额缴纳车船税;所有类型商用新能源汽车、插混车型不再享受免税优待。车船税按照车辆排量、载客人数、整备质量分档征收,由各省市确定具体税额,车主可通过保险代收、线上电子税务局、线下办税大厅多渠道完成年度申报缴纳。
本次政策调整将精准引导汽车消费市场提质换挡,带来结构性深刻变化。家庭使用的主流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继续免征车船税,民用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将保持平稳增长,私人新能源消费底盘稳固;而插混车型彻底进入产品竞争时代,以往靠优惠套利的低端车型优势消退,倒逼车企聚焦能耗、续航、智能配置升级,市场竞争回归真实产品力。
此外,新能源商用车也将告别粗放扩张。物流、环卫、客运等车队规模化保有车辆多,恢复征税小幅增加运营成本,将有效抑制盲目置换、扎堆投放现象,推动商用车产业从“拼规模、拼低价”转向追求高效节能、高可靠性、全生命周期低成本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车船税优惠有序退出,叠加此前购置补贴退场,汽车产业全面迈入“市场主导”新阶段。政策不再托底弱势产品,加速行业优胜劣汰、产能出清,产业竞争聚焦技术创新、整车品质与生态服务能力。通过差异化,保留民用乘用车红利、收紧商用及节能车型优惠,既稳定终端消费信心,又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向规范化、市场化、高端化纵深发展。 本报记者 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