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二十届五中全会10月在京召开 贷款息费成本必须有“明示表”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成“避暑胜地”
第3版:要闻 2026-07-31
个贷新规明起施行,杜绝“低息宣传+隐性收费”

贷款息费成本必须有“明示表”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明天起施行。《规定》明确,贷款机构要出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在官网等场所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折算为年化水平等一系列要求。

简单来说,《规定》要求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这意味着,今后,个人贷款息费将告别“糊涂账”,变得阳光化、透明化。

什么是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根据《规定》——

■ 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指的是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在具体操作方面,规定要求:

■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还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有从业人士指出,过去,个人贷款市场存在不少营销乱象。部分机构以“低息”为诱饵吸引客户,然后通过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等各类隐形附加费用,抬高实际贷款成本,消费者往往在还款时才发现负担远超预期。而此次新规的出台,主要就是肃清个人贷款市场乱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资金安全。

监管层现在要求金融机构以后在给个人贷款时,要出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说白了就是一张“贷款明白纸”。

“《规定》最直接的冲击对象,是那些依赖‘低息宣传+隐性收费’模式的助贷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过去,这些机构在营销时只宣传‘年化利率低至3.6%’,但实际放款后再加上担保费、服务费、会员费等,综合成本可能翻几倍。”有评论指出,新规实施后,所有费用都必须合并计算并在明示表中逐项列明,借款人一眼就能看到真实的年化成本。那些靠“障眼法”获客的机构,将面临获客成本上升和客户转化率下降的双重压力。

而对消费者而言,透明化的成本披露机制,可引导消费者理性借贷、合理规划负债,减少盲目多头借贷、过度透支等行为,从源头降低居民债务风险。 本报记者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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