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高峰
因车祸瘫痪在床的16岁女孩,误购了2000多元的演唱会门票。父亲欧阳先生发现后立刻申请退票,却遭平台拒绝,对方甚至要求“让法院出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证明”。这样的冰冷与生硬,令人心寒。
2000多元,对于这个低保家庭而言,是一个月的生活费。欧阳先生为了养家,每天带着瘫痪的女儿跑网约车,生活重担已耗尽了他的心力,如今还要为一张门票去奔波开证明——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诚然,票务平台页面上写着“不支持退”。但这种自说自话的“规则”并非铁律,更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我国法律早已明确: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地免除平台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核心权利,可以被认定为“霸王条款”。文旅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也有具体要求:大型演出应建立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对比一下铁路购票系统的做法,高下立判。12306不仅设有阶梯退票规则——开车前8天以上退票分文不收,距离开车时间越近则退票手续费梯次上升,还为“手滑误购”提供了限时免费退票的纠错机会。这种做法用灵活的服务替代了“一刀切”的蛮横,既有效遏制了恶意囤票,又充分保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平台如能多一分理解,欧阳先生一家就会少一分煎熬。期待涉事平台能尽快修正不合理“规则”,给这个饱经磨难的家庭一个温暖的回应。(相关报道见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