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5日 星期五
采样管未连仪器,把空气当废气测 “饮品店”藏烟管  违规!  转店面逃避整改  关停!
第8版:帮侬忙 2026-06-04

采样管未连仪器,把空气当废气测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被宝山区执法人员识破

“上海有哪些合规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如何保证其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昨天下午,有市民向“生态环境局长接热线”提出询问。现场接线的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俊在详细解答后,向记者披露了近期刚查处的一起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件,违规机构及负责人受到严厉惩处。

抽丝剥茧戳穿造假

近期,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根据常态化工作要求,通过市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向宝山区生态环境部门推送了一批第三方监测机构上传的检测报告,要求开展复核。在核查过程中,宝山区环境监测站很快锁定了一家来自江苏常州的“问题”企业。该公司承接了宝山区一污水处理厂的废气监测业务,核心监测项目为废气中的二噁英含量。“根据相关法规,排污单位应定期进行排污监测,这也是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企业生产经营是否合规的重要依据。”宝山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严静芬说。

监测公司上传的采样照片首先露出了马脚:监测人员在对厂区排气筒采样时,采样口未封闭,已违反工作规范,很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宝山区环境监测站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执法部门随即约谈监测机构负责人,要求对方提供原始采样记录。“没想到一查竟揪出更大破绽!”执法队员范玉奇介绍,经查验原始台账,发现该公司在一天内三个不同时段的采样计压数值分别为-0.57kPa(千帕)、-0.87kPa、-0.87kPa,均接近于0,完全偏离废气采样的正常标准,“这组数值明显过低,违背常理,采样操作肯定有问题!”执法人员逐一比对监管平台上的采样照片,真相水落石出:原来,监测人员在对一处排气筒采样时,采样管竟未连上采样仪,即检测设备根本没采集到废气,实际抽取的只是采样平台周边的环境空气。“这样的监测就是浑水摸鱼,最终测得的也是虚假数据。”固定证据后,执法人员再度约谈该监测公司负责人和采样人员。

严重违法迅速查处

“虽然监测机构百般推脱、不承认主观故意,但连续三次违规操作都毫无察觉,且事后也未对采样记录仔细审核,这已构成严重违法。”执法部门指出,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安全评价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等的第三方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照相关规定,监测公司未实际开展采样即出具监测数据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完全符合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认定情形。今年5月,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依法对涉案公司作出严厉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十万元;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罚款一万元。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超出自身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检测报告的其他违法情形,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协同监管机制,相关线索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移送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

近年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已成为生态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行业快速发展同时也滋生乱象:部分监测机构管理缺位,在人员培训、现场采样、数据审核等关键环节敷衍了事;更有个别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企图靠耍“小聪明”、玩“障眼法”蒙混过关,用虚假报告来糊弄监管部门。“环境监测数据是城市生态环境的晴雨表,也是企业排污合规、生态治理施策的重要依据,容不得半点水分和掺假。”范玉奇坦言,监测数据造假往往极具隐蔽性,取证溯源难度高,长期以来都是生态环境监管的难点和痛点。此次案件办理,不仅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形成有力震慑,还为今后查处类似监测造假行为提供了经验借鉴。

本报记者 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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