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6日 星期六
双方家长为“开门杀”担责 偷7000元电脑转手40元卖 “半枚痕迹”揪出真凶 业主撞了违停车  状告物业不作为 小心“二次创作”构成侵权
第15版:新民法谭 2026-06-05
十岁女孩左侧开门撞倒电瓶车上八岁女童

双方家长为“开门杀”担责

本报讯(记者 孙云 通讯员 张晓晨)近日,徐汇区又发生一起典型的“开门杀”交通事故,事故双方都是上学途中的未成年人,而双方家长都负有责任,幸好,电动自行车上摔倒的两人经救治均无大碍。

事发当天上午,市民高某某驾驶小型客车送女儿上学,途经事发路段时未紧靠路边停靠,而是在一排已靠边停放的车辆左侧临时停车,形成危险的“双排停车”。随后,高某某年仅10岁的女儿从车辆左侧开门下车,恰遇路人阿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8岁侄女途经此处,电动自行车被突然开启的车门直接撞倒,车上两人均摔倒在地、头部磕碰受伤。所幸送医救治后,电动自行车上二人伤情并无大碍。

事故承办民警曹频介绍,此次事故系典型的“开门杀”。当事一方的驾驶员未按规定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后排乘客未观察路况且从左侧下车,构成事故主要原因。同时,电动自行车一方没有为乘坐的未成年人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其头部受伤的后果,属于事故次要诱因。由于两个女孩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相关责任应由随行成年人承担。经认定,机动车驾驶员高某某未按规定靠边停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阿某某未让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在允许停车路段紧靠道路右侧停放,下车前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后方来车与行人,乘客尤其是未成年人应确认安全后再开门,尽量从车辆右侧下车,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用细节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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