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披露了一组数据:2025年,全国法院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
数字的背后,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监护权也不是可以随意使用的“家内特权”。一旦父母越界成为“不适格”者,法律就要强制其“下课”。
什么是“不适格”?过去,大家往往只关注那些对孩子拳脚相加、造成身体伤害的“恶父母”。现在,法律的界定更细了:既包括沉迷赌博吸毒、让孩子在饥寒中自生自灭的“昏父母”,也包括在离婚纠纷中将孩子当筹码,恶意抢夺、藏匿甚至切断亲子联系的“狠父母”。这些行为或许没有血肉模糊的伤口,但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同样深重。
长期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让很多家庭暴力和监护侵害被当作“家务事”处理。邻居劝忍、社区难管、学校为难,导致许多悲剧在沉默中发生。比如,某地父亲长期施暴致幼子多处骨折,母亲冷眼旁观。按过去的做法,这可能只会被视为“家庭纠纷”调解了事;但现在,法院果断撤销了二人的监护资格,指定民政部门监护,让孩子远离伤害。又如,某离婚案件中,父亲将孩子藏匿半年致其失学抑郁。此类案件过去可能陷入漫长的拉锯战,如今法院直接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责令立即交人,违者严惩。
这些判决表明,司法机关真正成为了未成年人坚实的后盾。法治的温情,在于给弱者最实在的托底;法治的刚性,在于对底线守得有多牢。只有法律敢于介入“家务事”,正义才能真正落地。
必须认清一个基本事实:生育只是生物学上的起点,唯有爱与责任的持续投入,才是法律认可的“父母”资格。一些“不适格父母”之所以傲慢,是因为脑子里还有封建家长制的残余,觉得“我生的孩子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此次近千人被撤销资格、数百人收到禁令,就是要打破这种错误认知。监护权本质上是一种责任,违约者必须承担后果。这不仅是惩罚,更是纠偏,让“为人父母”回归责任本位。
当然,撤销资格只是手段,不是终点。不能让孩子脱离苦海后,又陷入“无人管”的真空。做好“撤销—安置—回访”的全链条工作,才是判决后的关键。这需要民政、教育、社区等多方联动:民政部门要兜住底,确保临时监护和长期安置无缝衔接;教育部门要跟进,保障孩子不因变故失学;社区力量要下沉,提供心理疏导和日常关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让法律判决真正转化为孩子脸上的笑容。
从“家务事”到“国家事”,从“被动干预”到“主动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这组数据,折射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最好的保护,是法律长出“牙齿”,社会张开怀抱。只有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协同发力,才能真正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晴空”。